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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来源:中国广州南沙 日期:2016-12-12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东省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地方志办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7月11日

  

广东省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


  为进一步推进我省地方志事业科学发展,充分发挥地方志工作在我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文化强省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5〕64号,简称《全国规划纲要》)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粤府〔2016〕76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
  “十二五”时期,我省圆满完成了《广东省地方志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确定的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地方志事业加快发展,成绩显著。《全国规划纲要》提出的多项目标任务提前完成,形成了地方志工作制度体系、志书编纂保障体系和方志文化公共服务体系,为广东经济社会发展和文化强省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发挥了为党立言、为国存史、为民修志的重要作用。 
  ——工作体制机制基本建立。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主持、地方志工作机构组织实施、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工作体制。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地方志工作,把“重视修史修志”写入了《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纳入省政府的工作任务,初步形成“认识、领导、机构、编制、经费、设施、规划、工作”到位的工作机制(以下简称“一纳入、八到位”)。 
  ——提前6年在全国率先完成第二轮修志任务。出版省志1部43卷、市县区志118部,总字数约2.38亿字,质量较第一轮有新提升。其中,《广东省志(1979—2000)》成为全国唯一被列入“十二五”国家重点图书出版规划的地方志书。 
  ——提前7年在全国率先实现省、市、县三级综合年鉴全覆盖。出版年鉴236种,数量居全国首位,质量大幅度提升,成为全国年鉴大省。创刊《广东年鉴》、《广州年鉴》英文版,公开出版全国第一部村庄年鉴,全省第一部乡镇年鉴、第一部街道办事处年鉴。 
  ——2012年在全国率先实现省、市、县三级地情网站全覆盖与资源共享。建立地情网站142个;省情数据库数据量10多亿字,图片6万多幅,视频300多部;广东省情网访问量达到4600万次,居全国同类网站首位,开通手机版广东省情网和“方志广东”微信公众号,全省开通手机地情网2个、微博7个、微信9个、手机报1个。 
  ——全面开展省、市、县三级地方志资源开发利用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展以地情研究、地情展览、地情讲座和编写地情书、拍摄地情片、编辑资政参考资料为主要内容的开发利用工作,全省共申报开发利用项目288项,立项145项,结项73项。形成了《广东资政志鉴》、《广东印记》、《广东省行政区域图志》、《中英街志》、《新丰乡情》(学生读本)、《南海香云纱起源、发展及现状调查的报告》等一批有影响力的精品项目,成功举办广东省家谱家训家风展览,地方志进党校、社区、军营,发挥了资政辅治、育人教化的积极作用。 
  ——在全国率先收集、整理、出版《广东历代方志集成》(277册),收录民国及以前历代编纂、现存于国内外且可查的433种省通志、府州志和县志,赠送给国家和省级方志馆、国家与省内大型图书馆及港澳台地区和全省县级以上档案馆、方志馆,抢救保护了一批珍贵历史文化遗产。 
  ——在全国率先全面开展地方志资料年报工作。省级和全省140个建制市、县、区全部开展资料年报工作,收集年报资料约18亿字,为第三轮修志积累了一批有价值的地情资料。 
  ——方志馆建设取得较大进展。全省已建、在建和已立项各级方志馆18个,服务功能不断拓展。广东省方志馆是广东有史以来第一个以地方志命名的省级公共文化机构,是全国最早定位为融综合省情展示、公共文化功能为一体的省级方志馆,现有以地情书为特色的藏书7万册,与国内外40余家单位建立了图书文献交换机制。 
  ——理论研究水平居全国前列。形成了每两年开展一次全省地方志理论研讨活动的制度。“十二五”时期承办全国、国际学术研讨会各一次,出版了50余部地方志理论研究著作(论文集)。全省有60余篇论文参加全国或国际地方志理论研讨活动,60余篇论文发表在核心期刊《中国地方志》,形成了一批在全国有影响力的理论研究成果。编纂省级方志理论期刊《广东史志》31期、省级地情研究期刊《当代广东》8期。 
  我省地方志事业发展基础好,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地方志资源开发利用不平衡,与党委政府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还存在差距,总体水平仍有待提高;少数地区和单位综合年鉴编纂、年报资料质量不高,地方志信息化建设与服务水平有待提升;个别地区和部门对地方志工作不够重视,县级地方志工作机构不健全,人员偏少且业务素质参差不齐,工作经费不足,与其有效履行职能、顺利开展工作的要求不相适应等。 
  二、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第五次全国地方志工作会议要求,坚持以服务中心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人民群众需求为出发点与落脚点,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大胆探索、先行先试,强队伍、抓主业、补短板、促开发,扩大地方志产品有效供给,满足存史、资政、育人需求,讲好广东故事,建设方志强省,推动地方志事业繁荣发展,为我省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目标作出新贡献。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正确方向。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坚持为党立言、为国存史、为民修志,通过编修地方志和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更好地服务大局、服务社会、服务群众,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丰富、优秀的精神文化产品。 
  2.坚持依法治志。各地政府要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地方志工作的领导,各级地方志工作机构依法履行组织、指导、督促和检查地方志工作职责,依法依规开展地方志工作,各有关单位依法依规按时完成地方志编纂、资料报送等工作。 
  3.坚持全面发展。以修志编鉴为主业,统筹兼顾开发利用、信息化建设、方志馆建设、理论研究、旧志整理、地方史编纂等工作,实现地方志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4.坚持质量第一。坚持存真求实,确保地方志质量。正确处理质量与进度的关系,将精品意识贯穿于地方志编纂出版工作全过程,严把政治关、史实关、体例关、文字关、出版关,编纂出版经得起历史检验、具有鲜明时代特征和地域特色的地方志成果。 
  三、总体目标与主要任务
  (一)总体目标。到2020年,全省各级地方志工作机构组织规划、编纂出版名志名鉴名史约100部,全面完成全省自然村落历史人文普查,做好第三轮修志准备,县级以上综合年鉴全面实现一年一鉴、公开出版,志、鉴、史编修全面协调发展,存史功能更加完备。更好服务党委政府工作大局,精准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资政辅治的新型智库作用显著增强。地方志信息化、方志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建设迈上新台阶,服务功能、服务水平更能满足群众需要,育人教化作用日益突显。建立地方志编修体系、质量保障体系、开发利用体系、理论研究体系、工作保障体系“五位一体”的地方志事业发展综合体系,使地方志成为宣传广东省情的重要窗口、弘扬岭南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阵地、联系港澳台同胞和海外华人华侨乡情的重要纽带,推动南粤文化走向世界,大力提升地方志文化软实力,当好实施《全国规划纲要》的排头兵。 
  (二)主要任务。 
  1.打造名志大省。实施名志引领发展战略,编纂出版一批堪存堪鉴的综合志、专题志、镇村志。组织编纂《广东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图志》,图文并茂,全面、客观、翔实记述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人民艰苦奋斗、团结拼搏,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光辉历程和辉煌成就。编纂出版《广东省简志》,坚持改革创新、文省事明的原则,利用数以亿字计的省情资源,编纂一部约百万字的简志,简明清晰反映广东省情,为全省各级领导干部和人民群众提供一部权威的省情工具书。组织编纂《广东省对口支援志》,全面记述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做好对口支援兄弟省(市、区)的基本情况和取得的主要成果。组织编纂《惠能志》。重视军队、武警及其他各类专业志、民族地区地方志、乡镇村志编纂工作。加强对各类专业志、乡镇村志编纂的管理、指导与服务,制定各类专业志、乡镇村志编纂管理办法。到2020年,指导编纂各类专业志约100部、乡镇志约100部、村志约100部,全省中心镇和历史文化名镇基本开展志书编纂。组织实施好中国名镇志、名村志文化工程,指导编纂名镇志、名村志60部以上。 
  2.建设年鉴强省。坚持“目标在强、关键在法、活力在新、价值在用”的年鉴发展思路,2016年县级以上综合年鉴全面实现一年一鉴、公开出版。健全综合年鉴出版前评议、出版后审读制度,制定乡镇综合年鉴编纂管理办法。不断扩大年鉴编纂种类。进一步办好《广东年鉴》和市县综合年鉴,每年通过网站等媒介面向社会公开评选广东省年度关注十件大事,载入《广东年鉴》,大幅度提高年鉴编纂和出版质量。积极推动和指导部门、中心镇、历史文化名镇和有条件的村(社区)开展年鉴编纂。到2020年,全省年鉴编纂数量达400种以上。开展“互联网+年鉴”行动,大力提升年鉴数字化、网络化水平。打造百部具有广东特色、在国内外有较强影响力的精品年鉴,增强社会服务功能,扩大阅读使用人群,大力提升年鉴的作用和影响力。 
  3.全面开展全省自然村落历史人文普查。完成对全省约18万个自然村的普查,摸清基础省情,全面收集整理自然村历史人文资料,编辑出版约6亿字72万张图片的《广东省自然村落历史人文调查》。建立广东省自然村落历史人文数据库和信息网络服务平台,建设村情基础数据库,完整保存和充分展示全省自然村落丰富的历史人文资料。开展南粤古驿道等专题调查,充分挖掘和整理古驿道史料,完成调查报告、《驿道乡情》编写,组织开展南粤古驿道专题展览,讲好广东故事,传播广东历史文化,提升广东文化软实力。2020年底前,完成村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现状与对策、农村传统优秀文化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自然村在快速城镇化过程中如何留住岭南文化的根和魂、驿道文化对岭南文化的贡献等研究课题,打造一批名山、名川、名产、名人等专志。 
  4.推动地方史编研。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地方史编纂的方针政策,建立地方史编纂管理、指导、服务制度,研究制定全省地方史编纂管理办法。运用通史、专题史、口述史、史话等多种形式,深入挖掘岭南历史文化资源,组织省、市、县编纂出版广东改革开放史等一批地方史丛书。整理编纂《抗日战争广东地方志史料选编》,启动《广东抗日战争人物传》编纂,录制一批抗战亲历者口述影像资料。编写“一带一路”等重大历史题材的文化精品丛书。 
  5.构建新一代地方志信息化高地。紧跟世界信息技术变革的时代潮流,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系统架构以及分级建设、资源共享、安全保密的原则,加快建设高速、移动、安全、泛在的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深入开展“互联网+地方志”行动,实施信息化建设系统工程,确保基础数据同步国家数字方志馆、重要信息数据同步国家“三网”(中国国情网、中国地情网、中国方志网)。建设“方志+平台+终端”的新型传播体系,打造新型的广东省情主要媒介和传播载体,发展和丰富网络方志文化内容,实现方志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加快地方志信息化标准建设。到2020年,建成以广东省电子政务云平台为依托、国家地方志数据华南服务中心为镜像节点,集地方志资源分级报送和智能采集、在线编纂和智能建库、地情方志宣传教育、智能检索和预测决策分析于一体的广东省地情大数据中心和五级地情资源网站集群。开通“南粤村情一点通”、“炎黄子孙寻根网”和“我要修家谱”等网站,全省五级地情网站达300个,省情数据库子库达1200个、文本数据量20亿字、音视频1000集、地情资料图片20万幅。 

 专栏:地方志信息化建设工程
  (一)广东数字方志馆。 
  建设广东方志馆图书管理查询系统、网上虚拟3D方志馆,向人民群众提供快速、便捷的数字化服务。 
  (二)国家地方志数据华南服务中心。 
  依托省电子政务云平台和国家地方志数据,建立华南服务中心,为华南区域各级地方志工作机构提供信息化服务。 
  (三)广东省情大数据中心。 
  集基础省情数据中心、地方文献数据中心、地方志数据中心于一体,分门别类存储基础省情、地方文献、地方志工作成果等资源。 
  (四)特色网站。 
  “南粤村情一点通”。依托广东省自然村落历史人文普查工作平台和数据库,全面系统宣传推介我省村落历史人文风貌。 
  “炎黄子孙寻根网”。依托地方志资源库、“广东家谱族谱中心”和谱牒非结构化数据库,为海内外炎黄子孙提供寻根溯祖服务。 
  “我要修家谱”。依托谱牒网上在线编修平台和谱牒非结构化数据库,为社会各界提供家谱族谱在线编纂服务。 
  (五)在线工作服务系统。 
  志鉴在线编纂出版系统。实现在线数字化编纂、实时互动交流、反馈修编意见、控制编纂版本、规范修编流程、组织专家评审、出版印刷、数据建库和发布等一体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地情资源智能检索系统。利用计算机系统的动态智能分析引擎和人工智慧辅助,为用户精确检索地情资源。 
  地情资源数据挖掘和预测决策分析系统。利用广东省地情大数据中心海量数据,通过不同维度的数学模型,对地情资源进行数据挖掘和智能分析,生成预测结果,辅助决策。

   6.提升资政育人的能力和水平。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重大战略和社会热点,深入发掘地情资源,组织实施100个地方志资源开发利用项目,发挥地方志新型智库作用。借助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民间团体等,采取以初步成果立项的办法,公开征集一批有重大资政价值的开发利用项目。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加大地方志教化育人力度。传承发展优秀传统文化,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和时代新风,深入挖掘广东历史人文资源,培育良好家风、乡风、校风、行风,营造现代化文明风尚。编好《广东印记》、《广东省情图志》、《广东经典家训选编》、《广东历代官箴选编》等一批精品地情图书。实施省情影视工程,组织拍摄《南海先风—广东敢为人先千个第一》、《岭南乡愁》、《方志广东》等专题片。实施方志惠民便民工程,落实省委、省政府扶贫攻坚部署,加大方志扶贫力度;依托农村书屋,建设万家乡村方志驿站,发挥重要传统节日、重大礼仪活动、重要节展赛事平台等优秀传统文化的教育功能和重要历史人物的思想熏陶作用,实现地方志产品与群众文化需求对接。开展地情研究和地情教育,举办方志讲坛与地情展览,继续推动方志文化进机关、进校园、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军营。 
  7.构建方志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强方志馆专业化、标准化建设,加快建设各级方志馆。到2020年,各地级以上市要全面建设方志馆,各县(市、区)可从实际出发建设方志馆,鼓励有条件的镇村建设方志馆。优化方志馆功能配置,加强地方文献、地情资料征(收)集力度,征(收)集一批有价值的地方文献,提高馆藏资料数量和质量。开办各类专题地情展览、讲座、论坛、学术沙龙等活动;充分利用现代技术,实现馆藏文献数字化,建设网上方志馆、数字方志馆,实现地情资料在线阅读,网络移动视听,大力提升地方志公共服务水平。发挥省方志馆示范引领作用,将其建成集方志、年鉴、地方史、地情书和家谱文献收藏研究,国情、省情宣传和爱国主义教育,地方志文化对外交流为一体的基地。2016年,省方志馆完成省情馆布展,正式对外开放,每年举办专题展览。2017年,建成“广东省家谱族谱中心”,广泛收集、展示各种家谱族谱文献并开展研究。到2020年,家谱族谱收藏量达60000册以上。 
  8.继续实施广东旧志整理工程。实施新一轮广东旧志保护计划,推动旧志原生性和再生性保护,全面搜集整理未收入《广东历代方志集成》的各种旧志,2020年前整理出版《广东历代方志集成续集》。加强民国时期广东年鉴的保护和开发利用工作,2018年前整理出版《民国广东年鉴汇编》。建设广东旧志年鉴数据库。系统开发《广东历代方志集成》,继续编辑出版《广东历代方志研究丛书》。市、县两级开展本地旧志分类整理以及旧志点校、提要、考录、辑佚等工作。 
  9.建设方志理论高地。实施方志理论人才培养计划,重点加强方志、年鉴、地方史理论研究,加强基础省情研究,及时、准确对重大理论和重大实践问题作出方志阐释。坚持每两年举办一届地方志理论研讨活动。充分发挥广东省地方志学会、当代广东研究会和《广东史志》、《当代广东》的作用,打造一批高水平的理论研究成果,出版一批在国内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学术著作。 
  10.强化地方志质量建设。按照《地方志书质量规定》、《地方综合年鉴编纂出版规定》等要求,严格质量管理、质量监督,完善地方志质量评议、审查验收制度,严把质量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报设立志书、年鉴、地方史及优秀学术成果评比奖励项目,逐步将志书、年鉴、地方史纳入省有关图书奖评比范围。 
  11.做好第三轮修志准备。组织开展新编地方志书评析,全面总结第一、二轮修志的经验教训,研究完善第三轮修志的组织管理、运作模式、编修方式、体例篇目等,编写第三轮修志培训教材,出版研究专著。2018年启动第三轮修志试点工作,2019—2020年做好第三轮修志方案调研、起草、论证和规划报批。加大依法收(征)集地方志资料力度。建立和完善地方志资料收(征)集、保存、管理制度,推行地方志资料年报形成常态机制。采取社会调查、征集、购买等多种方式,拓宽资料收(征)集范围和渠道,建立全方位适应地方志编纂、地方志事业发展和方志文化建设需要的地方志资料保障机制,全面完成上一轮志书下限年至2020年的地方志资料搜集整理,为第三轮修志做好资料准备。 
  12.提高方志文化开放水平。加强方志文化国际传播能力建设。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加强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的地方志传播力度,拓展方志文化海外传播网络,丰富传播渠道和手段。建设广东省情国际大通道和岭南优秀传统文化的展示平台,宣传、塑造广东形象,打造广东方志文化名片。做大广东方志的世界交流范围,拓展方志文化交流合作空间。打好侨牌,依托我国驻外使领馆、孔子学院、海外华人华侨同乡会、宗亲会、商会等组织,促进政府、民间的合作与交流,增进方志文化互信和人文交流。实施网上寻根、编修家谱工程,促进乡情认同和文化认同。重视方志文化安全。加强与兄弟省(市、区)和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地方志机构以及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档案文献机构、博物馆、图书馆等单位的学术交流与合作。 
  四、保障措施
  (一)法治保障。全面推进依法治志,加大对《地方志工作条例》《广东省地方志工作规定》的执行力度,定期开展执法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加快推动《广东省地方志工作条例》立法。健全地方志工作机构主导、社会各界有序参与修志编鉴和地方史编修的工作机制。加强督促检查,健全和完善目标考核责任制、督查通报制,强化责任落实,建立健全以“一纳入、八到位”为主要内容的全省地方志工作年度考核评价机制,每年进行一次检查考核和通报;健全和完善地方志资料年报、地情资料收(征)集及管理、修志编鉴等业务制度和主编(总纂)责任制,确保在篇目设计、资料收(征)集、总纂统稿、志(鉴)稿评议、审查验收、出版发行、报送备案等环节上均有章可循、有序推进。 
  (二)组织保障。坚持和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持、地方志工作机构组织实施、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工作体制,坚持“一纳入、八到位”工作机制。各地政府每年要研究一次地方志工作,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同志要主动关心过问地方志工作,分管领导同志要及时了解和解决地方志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各地政府要高度重视修史修志,关心支持地方志事业发展。各地地方志工作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要与其有效履行职能、顺利开展工作的要求相适应;按照德才兼备原则和专业要求,配齐配强地方志工作机构的领导班子。 
  (三)经费保障。加快改善地方志工作条件和图书资料收藏保管条件,做好修志、编鉴、地方史编纂、出版、科研、开发利用、信息化建设和资料文献收(征)集保存等工作,加大对民族地区和欠发达地区地方志工作的支持力度。各地政府要将地方志工作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四)队伍保障。实施南粤地方志“十百千万”人才工程,着力培养约10名国内知名地方志领军人才、约100名省内地方志专家、约1000名志鉴史编修业务骨干、约10000名乡土修史修志人才,形成一支素质高、业务能力强、专兼职和乡土人才结合的地方志编修、研究、传播人才队伍。坚持每年举办一期地方志分管领导培训班;实施新一轮地方志人才培训工程,实现岗前培训全覆盖,分期分批开展专项培训;各地级以上市地方志工作机构要制定五年培训计划,培训本级及所属县(市、区)业务骨干。建设若干个省情专家工作室和方志专家工作室,以老带新、以实施项目带动培训,培养一批专家型方志干部。开展业务技能竞赛,评选业务标兵和业务能手。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联合开展地方志专业教育,举办专业进修班,支持地方志工作人员在职接受专业继续教育。与中山大学、暨南大学、华南师范大学等高校合作共建教学实践基地,建设研究生地方志工作站,吸收一批在读研究生利用实习时间进站开展短期课程研究。健全和完善地方志专家库、省情专家库、地方志编纂研究人才库、高校后备人才库、乡土方志人才库,广泛吸纳各类专家学者和熟悉地情的各界人士参与地方志工作,探索地方志人才培养、引进等政策和措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建立干事创业的激励机制,营造良好氛围。大力弘扬“修志问道、直笔著史”的方志人精神、“爱岗敬业、淡泊名利、甘于奉献”的价值追求、“经世致用、秉笔直书、锲而不舍”的史官风范、“恪尽职守、真抓实干、开拓进取”的职业操守,锻造一支政治、思想、业务过硬的人才队伍,为我省地方志事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五)宣传保障。利用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地方志工作机构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大政方针的新举措、地方志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成绩。加快建设地方志公共文化服务平台,不断拓宽地方志文化公众服务渠道,广泛宣传地方志文化产品,促进读志、用志、传志风尚的形成,充分发挥地方志宣传推介广东的作用。 
  各地要结合实际,根据本规划要求,制定本地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或实施方案,切实加强分类指导,加大组织实施力度,全面提高地方志工作水平,推动我省地方志事业进一步繁荣发展。省地方志办要对本规划落实和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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