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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市部门志、行业志丛书〉编写要求》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17-07-20

《广州市部门志、行业志丛书》编纂单位:

根据市地方志办转发经市政府同意的《〈广州市部门志、行业志丛书〉编纂工作方案》要求,为规范部门志、行业志编写,提高志书编纂质量,我办制定了《〈广州市部门志、行业志丛书〉编写要求》,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广州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

2017710       


《广州市部门志、行业志丛书》编写要求

 

一、总体要求

部门志、行业志质量要求参照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地方志书质量规定》《广东省地方志书审查验收办法(试行)》执行。在编纂中,应贯彻存真求实原则,实事求是地记载各部门、各行业的人、事、物,做到观点正确、体例严谨、内容全面、资料翔实、表述准确、行文流畅,突出地方特色、时代特色、部门特色或行业特色。

(一)体例

丛书统一设前言、凡例。各部志书基本框架由图照、概述、大事记、章节、大事纪略、附录、索引等组成。

应合理运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以志为主,采用章节体,横排门类,纵述史实,述而不论,生不立传。

篇目设置应做到要项不缺,特色突出,归属得当,层次分明,排列有序。

(二)资料

资料应丰富、真实、准确,能够反映事物发生、发展、演变过程,主线不断。反映人、事、物、时间、地点、事件经过等要素资料齐备。注重选用反映地方特点与时代特色的资料。

(三)行文

使用规范的现代语体文记述,不用总结报告、新闻报道、文学作品、教科书、论文等写法,除引文外一律采用第三人称。文字应严谨、朴实、简洁、流畅。

(四)引文

引文应注明出处,采用页下注方式。具体要求如下:1、书籍资料:应注明作者、书名、页码、出版单位、出版年月;2、报(刊)资料:应注明报(刊)名、年月日及版次(期序)、作者、文章标题;3、文件资料:应注明发文单位、时间、文件名、文号;4、网上下载资料:应注明网站(网址)、文章标题、作者、发布时间;5、口述采访资料:应注明提供者姓名、年龄、工作单位、职务,以及采访时间、地点、记录者;6、档案资料:应注明收藏单位、案卷号、目录号、全宗号、标题、作者。

(五)送审

经过编纂单位复审后的志稿,连同审查意见加盖公章,报送市地方志办,由市地方志办组织终审与验收。送审稿应包括纸质文本五份,光盘一张。光盘中的电子文本应与纸质文本一致。

(六)出版

验收合格的志书由编纂单位送出版社出版。其版式(包括封面和内文等)统一由市地方志办制定,在志稿前排印丛书编纂委员会名单、各志编纂人员名单、终审人员名单、前言、凡例等,并在志书正式付印前送样书至市地方志办确认。

二、志稿编写要求

(一)概述的编写要求

概述冠于全志之首,是全志之总览。概述应以概括的事实、数据纵述本部门、本行业各个时期的情况、事物之间的内在联系,反映盛衰起伏,彰明因果关系,体现经验教训,反映发展规律。撰写概述的基本要求主要有以下几点:

1、抓住主线,突出重点和特点。概述贵在“概”,不必面面俱到,要抓大放小,抓主放次,做到主旨明确,脉络清晰,层次得当,突出重点和特点,反映优势,详略得体。

2、叙论结合,言之有物。概述要有叙有论,彰因果,明得失。但叙和论必须通过概括性、典型性、统计性资料说话,要论之有据,客观地反映经验教训,提升志书的存史、资政、育人价值。

3、着眼整体,反映全局。概述要从全局的高度,叙述本部门、本行业的整体发展兴衰起伏、背景原因、发展趋势和方向。

4、注意避免与各章节的简单重复。

(二)章节目的编写要求

编纂单位应按照科学分类与现实社会分工相结合的原则,拟定篇目,并报市地方志办审核。篇目的设置应符合事以类聚、类为一志的基本要求,一般设章、节、目三个层次。标题应简明准确。基本内容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本部门、本行业基本发展条件变化情况,如人员、经费、基础设施等在志书上限年份的情况,变化过程,以及下限年份的情况。

2、本部门、本行业主要业务发展变化情况,包括所记各项主要业务在志书上限年份的状况,发展过程,以及下限年份的状况。

3、本部门、本行业主要管理工作变化情况,包括行政管理和经营管理等内容,在志书上限年份的状况,发展过程,以及下限年份的状况。

4、本部门、本行业主要业务相关统计数据,包括所记业务的纵向(时间上)比较数据,以及重要业务的横向(不同地区)比较数据。

5、本部门、本行业的特色事物和典型事物发生、发展及变化情况。

6、本部门、本行业其他重要工作的变化情况,如企业文化建设等。

(三)大事记的编写要求

大事记选材应遵循“常事不记,非常则记”的原则,入选的事件必须是在各部门、各行业发展历程中有较大影响,具有资政、存史、育人价值的事件。1、大事记的记载范围,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主要机构的设置和体制改革;(2)本部门、本行业主要领导人的任免;(3)国家、省、市领导人,著名人物在本部门、本行业的重要活动;(4)重要法规、方针政策的制定、颁布与实施;(5)本部门、本行业重大决策会议的召开及通过的重要决定、决议;(6)重大专项工作、活动的开展;(7)重要基本建设工程及重要设施的兴建及竣工,重要项目建成投产;(8)重大发明创造和重大科学研究成果问世;(9)重要的外事活动;(10)工作中的重大失误、重大事故、重大案件。2、大事记采用编年体编写,个别跨年度事件,适当采用纪事本末体。大事记以年、月、日为序排列,日不明者置于月末,称“是月”;月不明者置于季末,称“是季”;日、月、季均不明者置于年末,称“是年”。3、大事记编写应一事一条,简明扼要,时间、地点、人物、事件起因(背景)、事件经过、事件结果等要素齐全。

(四)人物的编写要求

人物包括人物传、人物简介、人物表三种类型。人物传,记述在本志下限年之前去世的、符合收录标准的人物生平事迹。人物简介,记述在世的、符合收录标准的人物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人物表,以表格的形式反映符合收录标准的人物基本情况和简要事迹。

每篇人物传约为20003000字,每篇人物简介约为1500字,并附人物照片。

1、收录标准

人物传和人物简介:市级及以上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烈士;各行各业有突出成就的人物,如著名学者、科技工作者、教育家、企业家、能工巧匠等;本部门、本行业正局级和副局级领导,正高级职称人员;影响重大的受党纪国法惩处的人物。

人物表:本部门、行业(部门)下属单位(或处室)正职领导,副高级职称人员,本部门、本行业省级以上(含省部级)先进工作者或其他荣誉称号获得者。

2、基本要素

人物传和人物简介的基本要素包括:姓名,别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已逝者加逝世年月日),籍贯,学历,政治面貌,职务、职称,主要事迹(如单位领导应反映其在重大决策、措施、改革等方面所起的作用),曾获荣誉,社会评价等。人物传应介绍详细生平事迹。为使内容具体、生动,应重视收集反映人物特点的资料,尽量发掘有代表性的事迹细节及人物观点或言论。

人物表栏目设置要求清晰明确,内容包括姓名,别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已逝者加逝世年月日),籍贯,职务、职称,曾获荣誉等。

(五)大事纪略的编写要求

对本部门、本行业发展具有重要影响和重要历史意义的大事,按时间顺序采用纪事本末体记述,以事件(事物、问题)发生、发展为主线,突破年度界限,将有关材料集中在一起,完整反映记述对象发展变化的过程。注意选取与所记专题密切相关的背景性、过程性、细节性资料,增加记述的深度和广度。

1、选题

1各部门、各行业发展历程中具有广泛性、综合性的重大改革;

2)各部门、各行业发展历程中重大决策的出台;

3)各部门、各行业发展历程中重要项目的实施;

4)各部门、各行业发展历程中具有社会影响的其他重大事件。

2、基本要素

大事纪略的基本要素包括:事件(事物、问题)发生的背景、时间、地点、涉及的单位或人物、经过、结果、影响等。

(六)图照的要求

根据志书内容配置相应图照,数量一般为每万字23幅,可适当增加。图照包括志首图照和随文图照,每幅图照应配文字说明。

1、图照选材要求:主题突出,立意鲜明,注重反映工作、事件和事物,纪实性强,存史价值高;适当选取历史与现状具有对比性的照片。

2、图照质量要求:画面清晰,构图完整美观,表现内容主次分明,画面层次丰富。

3、图照规格要求:数码照片文件大小要求在1M以上,使用jpg文件格式;扫描图片像素在600万像素以上,使用tif文件格式,扫描印刷品应去除网纹。

4、图照文字说明要求:简明扼要,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等要素齐备。人物合影,需标示出相关人物在照片中的所处位置(如:前中、左三、右四等)。

5、地图、规划图、示意图的制作要求:地图、规划图、示意图等内容清晰、要素齐全、比例得当;地图应准确无误,具有权威性。

图题应标明时间、名称、事项等要素,标在图框外下方居中。

图例应标在图框内的空白位。

图注应另起一行标在图题下方,字号应比图题小1号,说明应简明扼要。

(七)附录的要求

附录主要包括各部门、各行业发展历程中具有重要存史价值的原始资料,如政策法规、规划计划、工作报告、工作总结、专题资料,以及各类统计资料等。

附录可以是原始资料的全文,也可以摘录与记述主题相关的部分内容,并注明资料来源。

(八)索引的编写要求

索引包括表格索引、图照索引、人物索引。

1、标目选取

表格索引中的标目是志书中表格的标题,采用全部标引的方式收录。一般情况下,标题内容就是标目。

图照索引中的标目是志书图照的文字说明,采用全部标引方式收录。图照文字说明若是简单名词或名词性词组,其文字说明就是标目;若是多个词组组成的一段文字,则要抽取其中的关键词或使用概括词作为标目。关键词或概括词,是指直接从图照文字说明中选取,具有实质性意义,未经规范化处理的自然词,包括简单名词和名词性词组。

人物索引中的人名标目,包括人物传、人物简介、人物表、大事记、大事纪略、章节目中出现的具有资料价值的人名。政治术语中作定语的人名,用来命名地名、组织机构、场所的人名,用作纪年的帝王名号,以及罗列出现、资料价值不高的人名,不作人名标目。例如“邓小平理论”“马思聪音乐艺术馆”中的“邓小平”“马思聪”都不能作为人名标目。

2、款目结构

索引款目格式为:标目+页码,页码用阿拉伯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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